知识点:基金清算与收益分配
一、基金清算的基本含义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合同规定或法定事由终止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处理的善后行为。
二、基金出现清算的几种原因
一般地,股权投资基金清算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基金存续期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东大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进行基金清算;全部投资项目都已经清算退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清算条款。
三、清算的主要程序
清算的主要程序包括: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清算人)统―接管基金资产;基金清算小组(清算人)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对基金资产进行评估和变现;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并披露清算报告;对基金资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为了实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一致性目标,同时为了对基金管理人产生足够的激励作用,股权投资基金一般采用以下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首先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其次向投资者支付约定的优先收益;剩余收益按照约定的比例在管理人和投资者之间分配。
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
根据基金收益分配是否优先满足投资人的出资及一定比例的收益分为两种分配方式:一种是按基金分配,另一种是按单一项目分配。